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2015〕10号)有关规定,现将选拔我校201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监考人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考选拔条件
(一)我校的正式在职人员。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三)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从事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工作的人员优先。
二、监考人员考前须参加考务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不能上岗工作。
三、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办要求,所有监考名单要报送省招办备案,因此已报名的监考中途不得更换人员。
四、在选派监考时,各单位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审查,确实满足监考选拔条件者的方可同意报名,尽量考虑男女比例适当。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1:30前将《201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监考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及《硕士生入学考试保密责任书》(附件2,每名监考1份)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将《201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监考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46723739@qq.com。
五、为进一步加强监考制度的规范性,选派的监考需提供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如下:分辨率640×480,校内监考教师(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已经提交过电子照片的,不用再提供)照片命名规则:工号_姓名.jpg;去哈工大监考的教师照片命名规则:身份证号.jpg。本校监考和去哈工大的监考的照片请分别在两个文件夹保存。本次制作的监考牌考试结束后将统一回收保存。电子版照片请发送至446723739@qq.com。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到本校监考的人员请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点到主楼南楼S204教室参加监考培训会议,请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到哈尔滨工业大学监考人员的培训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二)监考时间为2015年12月26-27日。
(三)各单位选派名额见《各院系监考名额分配表》(附件1)。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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