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08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含推荐免试生、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
各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5人,此类考生可正常报考,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复试阶段分配招生名额。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最终招生计划总人数以教育部、发改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外,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943、82589130、82589139。
6.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国防生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文件中的报考条件。
9.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专项计划。我校拟于2020年设立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计划包含于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后续工作中分配招生名额。此项计划暂时只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在学校进行,实习实践、科研训练、学位论文将在学校创新实践基地完成。
三、报名办法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和录取。
统考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不含已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只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 (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报名。其他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2.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确有特殊困难的,最迟于复试前取得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书面认证。
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网报时需正确选择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4.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3)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在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公告中另行通知,其他省市的确认时间地点请查询各省市招考办公室网站。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必须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2.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持颁发毕业证书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一)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和其电子版。
(二)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22日。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五、关于单独考试的有关说明
(一)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我校单独考试计划为35人(以教育部当年招生计划正式公布为准)。
(三)考生按照单独考试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四)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家推荐信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和工作经历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确认。
六、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为2.5年。(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
七、学费及资助体系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9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全部教学实践环节在哈尔滨完成的,学费总额4.8万元;部分教学实践环节在青岛、烟台完成的,学费总额6万元。学费分2次收取,每次缴纳学费总额的5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全部教学实践环节在哈尔滨完成的,学费总额4.2万元;部分教学实践环节在青岛、烟台完成的,学费总额4.8万元。学费分2次收取,每次缴纳学费总额的50%。
学校将继续加大对全日制非定向录取的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校研字〔2014〕17号)。
(一)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信息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主页查询。(网址:http://yzb.hrbeu.edu.cn/)有关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各相关院系主页查看。
(二)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733室)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