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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2021年单独考试考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2  浏览次数:24524

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工程类专业学位

政治:35,外语:25,数学:60,专业课:65,总分:263

(二)管理学

政治:35,外语:25,数学:60,专业课:65,总分:341

(三)法学

政治:35,外语:30,专业课:80,总分:311

二、资格审查

(一)各院系要在复试前认真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者和身份不符者,不予复试。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其他说明

1.现场确认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未按时提交的将不予拟录取。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院办理。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2021325-46日,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定,并提前2个工作日将复试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确保及时通知到每一名考生,并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测试和模拟演练。

四、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要求请各院系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要求执行。

五、拟录取名单报送

请各院系于2021420日前完成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老师  孔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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