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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次数:22580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自2018年起,学校开始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中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类别为机械(0855)和能源动力(0858),具体招生类别与招生院系对应如下:

专业学位类别

招生院系

0855机械

船舶学院、航建学院、动力学院、智能学院、水声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学院、信通学院、材化学院、核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858能源动力

动力学院、材化学院、核学院

三、招生导师

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科研水平高、培养质量好的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具有招生资格。

四、招生规模

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83人。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一般应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三)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型号研制等项目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四)已取得与报考领域及从事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省部级以上奖励,已授权专利,公开发表的专著、学术论文等;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申请考核办法

(一)申请人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生春季学期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在报名系统中专项招生计划项目中选择工程博士,并填写《工程博士申请人工程实践情况表》(见报名工作通知附件2)。

(二)各学院按照春季“申请-考核”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考生情况进行逐一评审,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公示。

七、培养与学位

工程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规定学术成果要求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相应类别博士专业学位,颁发相应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八、学制及学费

学制为4年,学费每生每年1万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 系 人:蔡老师  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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